第一条

有效

为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绵竹年画的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德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