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严格控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一级保护区,限制游览性交通以外的机动交通工具进入二级保护区。

进入风景名胜区的车辆,应当服从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管理,按指定线路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

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