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和规范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6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