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湾长制规定第十三条有效各级湾长应当根据海湾管理保护方案列明的事项和要求,重点对海湾水质、入海排污口、垃圾倾倒、海水养殖、海湾岸线、采挖海砂、围填海等事项进行巡查,并如实记载巡查情况。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