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推动大数据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