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第二章 大数据开发与共享第十三条有效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应当统筹推动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