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对工业、燃煤、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开展综合防治。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