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三条有效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各民族平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地方法规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