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有效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勘测;(四)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