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应急行动方案等内容,并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