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条例/第六章 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第三十八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防动员指挥、防空阵地、人员掩蔽、疏散地域和物资储备工程设施建设;完善能源、装备制造、化工、交通设施、油气管网、网络通信、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等重大工程的综合防护体系建设,提高战时抗毁能力。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