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条例/第四章 预备役人员的征召与国防勤务第二十六条有效交通运输、人民防空、邮政、网络通信、无线电、医药卫生、食品和粮食供应、工程建筑、能源化工、大型水利设施、民用核设施、电力供应、新闻媒体、国防科研生产和市政设施保障等依法担负国防勤务的单位,应当按照专业对口、人员精干、应急有效的原则组建专业保障队伍,组织训练、演练。专业保障队伍应当与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分开编组。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