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设计单位未按照有关无障碍设施设计的规范、标准设计无障碍设施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