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