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运营车辆因出现故障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行驶时,驾驶员和乘务员应当向乘客说明原因,组织乘客免费转乘同线路的其他运营车辆,后续运营车辆的驾驶员和乘务员不得无故拒载,并及时报告运营企业。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