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六章 运营监督检查第四十五条有效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检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运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运营秩序,保障运营服务质量。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