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应当结合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网规划,充分考虑地块开发强度、人口指标、交通承载力以及各种交通方式有效衔接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设施的位置、规模和用地面积,并且提出控制要求。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