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开发区应当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条件,对进入开发区内的企业和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企业和项目,不得进入。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染物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