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伊犁河"是指伊犁河、特克斯河、喀什河、巩乃斯河及其流域;"额尔齐斯河"是指额尔齐斯河、喀拉额尔齐斯河、克兰河、布尔津河、哈巴河、别列则克河及其流域。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