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加强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维护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平衡,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结合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渔业资源现状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