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五章 报告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向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