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和经营第二十五条有效合作区内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企业自行确定,报合作区管委会备案。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