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和经营第二十三条有效合作区内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应依法设立会计帐簿,定期向合作区税务、外汇管理、统计等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接受合作区管委会的监督。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证明方为有效。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