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合作区管委会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高效、精干的原则,可以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合作区的各项经济和行政管理事务。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