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11日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监察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