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引诱、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由主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