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