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八条已修改科协应当在各族科学技术工作者中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教育,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