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科协及所属学会应当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和伪科学,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