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已修改科协及所属学会应当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和伪科学,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