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七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编制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和专业科目指南,设置共需要科目,确定专业培训项目,指导全区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工作;制定继续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和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