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六条已修改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做好常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其他工作和活动安排与常委会工作安排发生冲突时,应当服从常委会工作的需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