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七条已修改本守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