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二条已修改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凡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在涉外活动中,应模范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