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