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