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