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八条有效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