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发言、表决和决议、决定的公布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事先提出要求,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发言时间。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