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第十五条已修改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必须用书面形式写明案由、案据和方案。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