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自治区计划和自治区财政预算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经会议审议后,应当作出相应的决议。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