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的议案,必须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下交会议召开前审议完毕,答复提案人,并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作出关于议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