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第十九条已废止民营科技企业可以申请和接受委托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以申报成果鉴定和科技奖励。民营科技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战略,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