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体育事业,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活动,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体育人才。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