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三十一条已废止特许人应当制定特许经营项目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或者安排组织临时接管,保证公共产品供应、服务的连续和稳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