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已修改永久性测量标志按国家规定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测绘单位或者个人在使用测量标志前,应当向标志所在地县(市)测绘主管部门缴纳测量标志使用费。收费标准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