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归侨、侨眷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后要求回原籍或者要求投亲靠友到外省、区(市)定居的,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