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自依法成立之日起即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经由上一级地方总工会依法确认后即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