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审查当事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有关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