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 定期检查 制度,支持和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