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企业条例/第二章 乡镇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第十条已废止乡镇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时,企业所有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登记、变更或注销手续。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